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關於這些關於愛情的狗屁論述

"愛一個人是要讓他幸福快樂, 即使他最後選擇的不是你"

這是什麼狗屁理論, 這種屁話只有在感情中愚蠢的自以為自己是被愛的那一方, 以為自己是個女王(男王, MAYBE), 以為自己理所當然應該被照顧, 而對方也理所當然應該要照顧他的人才說得出來的鬼話

感情是愛人與被愛? 這根本就是一個有問題的組合! 當一個人癡癡的給, 而看著對方貪婪的收, 誰的心理不會不平衡? 誰不會在某天忽然看著鏡子問自己: 為什麼給的人都是我?

愛情本來就是一種互相的關係, 我給你, 你也給我, 我愛你, 你也愛我, 愛情的美好建立在雙方的努力付出, 而不是漆出一面潔白的牆壁, 繞到另一面卻看到斑駁脫落的水泥, 要一個天平兩邊平衡是不太可能, 雖然斜斜的但他還是穩穩的立在那邊, 不過要是抽走其中一邊的砝碼, 那另一邊也只會重重的摔在地上

而當一個人拿出這句話來指責對方的愛不夠單純, 那我相信這個人的愛也並不單純, 況且誰會送別人的新娘一顆大鑽戒啊

"付出是不求回報的"

這更是狗屁, 有誰會毫無目的的去做一件事情? 每一個人每一個行為都是有目的的, 沒有目的的行動大可說是癡呆吧? 德蕾莎修女幫助那些瘋麻病患的目的是讓他們在死前能夠得到安寧, 一個虔誠的教徒是為了得到心靈的平靜跟救贖, 送對方禮物即使不是想得到對方的回禮, 也是想要看到對方收到禮物時綻出令自己心跳不已的笑容跟那一句"謝謝你, 我很高興"

我很認真的說, 每個說出這些"不求回報論"的人, 你們在夜深人靜四下無人時, 問問自己的良心, 你是不是正試圖將自己某次在感情中混蛋的自私行為做一個合理的解釋?

對不起, 我就是痛恨這種很偏頗的言論, 像什麼懂男人的女人最幸福/不去會死的景點這類的, 看在眼裡我就是不爽

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愛》

張愛玲《愛》

這是真的。
  
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許多人來做媒,但都沒有說成。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後門口,手扶著桃樹。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對門住的年青人,同她見過面,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他走了過來,離得不遠,站定了,輕輕的說了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她沒有說什麼,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各自走開了。

就這樣完了。

後來這女人被親眷拐了,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妾,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經過無數的驚險的風波,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常常說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後門口的桃樹下,那年青人。

於千萬人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